花菤

脑洞还没牙洞大
中二,但是个好人

衣领与脑后发

Jim爱揪他的衣领。

Oswald有许多体面的衣服,那些领带、领结,无不沾上Jim的味道。这个动作让他们挨得太近,近得简直快要实现Oswald私下的幻想。

Ed则不同,他大多数时间温文尔雅,热情洋溢,但那都比不上他恨你的时候。他抓住Oswald脑后的头发,强迫他抬头看着自己,看他愤怒和疯狂的表情,似乎想让Oswald后悔。但Oswald从未后悔杀了他那甜美的女朋友,如果不杀了她,又怎能看到Ed如今的模样?怎能有“谜语人”?所以他总是以胜利的眼神迎接对方,看他爱过的人如何恼羞成怒。

不要误会,Oswald并不喜欢被虐待,身为一个没有父亲、相貌丑陋的私生子,他的成长过程中充斥着暴力与欺凌。那些体型大他一圈的孩子总是刚好能找到理由,将他堵在小巷里,拳脚以待。所有的屈辱,每一次疼痛,他都记得清清楚楚,这也是为什么,在他当上哥谭之王后,那些儿时的“伙伴”们纷纷悄然消失的原因。

从这些早年经历中,Oswald学会一件事,那就是学习。如果你没有天生孔武有力,或聪颖过人,或权势滔天……那就必须从失败中学习。

在衣领和脑后发的触感中,他学习到了:爱会让你做出原本不会做的事情。

Jim在和Oswald说话时,总垂着眼睛,后来Oswald明白了,他是在盯着他的衣领。终于有一天,Jim拽着他的领子,把他拉到不能再近,他们闻着对方的鼻息,Oswald吻了Jim,而Jim回应了他。

Ed就更糟,他让Oswald爱上了他,又杀死了Oswald。好吧,杀死了某个部分。

Jim默认他们是“Old friend”,但也止步于此。当他的城市遭到危险,Oswald就像抹布一样被他随手牺牲。

Oswald或许是他们所说的,怪物,但同时也是个生意人。衣领和脑后发告诉他,他为爱所做的一切,都不值得。

现在,他再次升华了,爱不再成为他的顾虑。他并不抗拒爱的存在,但,那也将被视作一笔生意。不会再有单方面的表白,不会再有献祭般的渴望,不会再有火焰般的嫉妒。

而他们却还没醒悟,看看他们都为爱做了什么?他们竟还叫他是疯子呢。

“主宰这座城市,或毁灭他。”

好的。

你听见了吗,哥谭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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